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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內容諮詢會議) 第一百五十二條 ߒ=
7;管機關應設內容諮詢&=
#26371;議,依主管之法令A=
292;審議下列事項: 一、被處分=
20154;、利害關係人或公Ĕ=
65;團體不服前條第五項=
商業團體之處理。 二、頻道事=
26989;違反商業團體之製ā=
73;規範,該商業團體未=
依前條第五項規定於=
5442;節目、廣告播出後ߚ=
8;個月內處理。 三、頻道事=
26989;未依前條規定加入Ú=
30;業團體且違反第一百=
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=
2289;三、四款規定。 四、頻道事=
26989;未依前條規定加入Ú=
30;業團體且未依第一百=
四十八條第三項訂定=
5069;播規範,並違反第ߌ=
8;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&=
#20108;、三、四款規定。 五、頻道內=
23481;標準之研訂。 六、其他依=
20027;管機關交付審議之É=
07;項。 內容諮ූ=
6;會議置委員十一至十&=
#19971;人,其中女性代表=
981;得少於三分之一,由=
;下列人員組成: 一、主管機關代表一=
;人。 二、頻=
7;事業商業團體代表一&=
#20154;至二人。 三、公民團體代表四=
;人至六人。 四、專家學者五人至=
;八人。 內容諮詢會=
35696;委員由主管機關遴ň=
56;(派)之,任期二年=
,期滿得續聘(派)=
0043;。 內容諮詢會=
35696;召集人,由主管機ſ=
64;代表擔任,召集並主=
持內容諮詢會議,但=
9981;參與決議。 內容諮詢會=
35696;所為之決議,應送È=
27;管機關確認後執行,=
但主管機關得以委員=
6371;議二分之一以上之=
0;議交付復議。 內容諮詢=
26371;議委員,應本公正z=
89;客觀立場行使職權,=
對審議事項,有利害=
8364;係者,並應自行迴=
1;。 頻道事業=
35469;內容諮詢會議委員ć=
77;偏頗之虞者,得向主=
管機關申請迴避。 內容諮詢=
26371;議委員應自行迴避Ň=
80;不迴避者,主管機關=
於會議決議後一個月=
0839;,得逕行或經利害=
4;係人之申請,撤銷該&=
#26371;議所為決議,並交=
839;容諮詢會議重行審議=
;及決議。 內容諮=
35426;會議之審議規則,Ĭ=
01;主管機關定之。 |
一z=
89;參考英國OFCOM下設「內容委=
員會」(Content Board)之模式,=
設置內容諮詢會議針=
3565;廣電媒體的不當內ब=
1;問題,引進公民團體&=
#20043;忠告及意見,負責=
291;電品質及標準規範之=
;論壇,瞭解、支持閱=
32893;眾和公民的聲音與Ò=
33;益。 二z=
89;本法內容管制,係以=
媒體先行自律,其次=
8858;公民社會之他律機࠸=
6;,最後方為政府規範&=
#20043;精神,訂定相關條=
991;。因此,除違反法律=
;強制或禁止規定者,=
30001;主管機關直接規範ä=
06;,其餘媒體未自律,=
或商業團體制約個體=
3258;律效果不佳之情形=
2;生時,則交由本條規&=
#23450;之內容諮詢會議審#=
696;,以避免公眾利益受=
;損。第一項明定內容=
35566;詢委員會審議之事ƅ=
17;。 三z=
89;第二至四項明定內容=
諮詢委員會之組織、=
2996;員任期及召集人。 四=
、第五項明定內容諮=
5426;會議之定位,其決=
6;仍應送主管機關確認&=
#24460;執行,主管機關亦=
471;以委員會議二分之一=
;以上之決議交付內容=
35566;詢會議復議。 五=
、第六項至第八項明=
3450;內容諮詢會議委員ᦁ=
2;應本公正、客觀立場&=
#34892;使職權;委員自行$=
852;避、申請迴避及不迴=
;避效果等規定。 六、第九項規定內=
23481;諮詢會議之審議規Ò=
63;,授權由主管機關定=
之。 =
|
|
第一百五十三條 =
12288;頻道事業提供節目È=
13;之本國自製節目時段=
及比例,由主管機關=
3450;之。 |
一=
、本國節目自製率規=
3450;乃基於保護本土文ࡏ=
0;、扶植國內節目製作&=
#12289;避免文化霸權入侵=
043;目的而生。包括歐盟=
;共同體、英國、加拿=
22823;、澳洲等國數位時É=
95;均維持本國自製率規=
定,參酌現行廣播電=
5222;法第十九條第一項ࡡ=
0;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&=
#21313;三條,亦有相同規=
450;。 二z=
89;為保護本國文化,爰=
明定本條條文並授權=
0027;管機關視市場供需ࡡ=
0;產業發展之均衡,對&=
#26412;國自製節目及時段=
478;訂規範辦法。 |
|
(廣=
;告時間比率限制) 第一百ߛ=
6;十四條 頻道事業&=
#27599;日播送之廣告時間=
981;得超過每日播送總時=
;間六分之一,但每日=
20027;要時段播送之廣告ą=
78;間每小時仍以六分之=
一為限。 前項所稱主要時段&=
#30001;主管機關定之。 |
一、參考現ඡ=
2;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一&=
#26781;、有線廣播電視法=
532;四十五條第二項及衛=
;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=
19977;條第一項規定,放ë=
32;廣告時間限制規定。=
=
二、為保障=
28040;費者權益,兼顧業Ň=
73;之合理經營,爰統一=
現行無線廣播電視與=
6377;線廣播電視、衛星ॽ=
1;播電視有關廣告時間&=
#20043;差別規定,另考量如調整廣告=
178;間計算基準,可促使=
;業者以較彈性之方式=
23433;排廣告之播放,藉Ē=
92;迎合分眾化之市場趨=
勢。爰於第一項規=
23450;頻道事業之廣告播Ű=
65;時間均為每日播送總=
時間六分之一。 三、=
另參考英國、日本、=
8867;國、香港等於黃金ਟ=
0;視時段之廣告時間限&=
#21046;,第二項授權主要時段由主=
31649;機關定之。 |
|
&=
#31532;一百五十五條 =
680;目涉及廣告訊息者,=
;應於節目中明顯標示=
12300;廣告」字樣或其他Ū=
75;資識別之圖樣或文字=
。 節目如有ņ=
22;入廣告之情形,應於=
節目前後明顯標示節=
0446;贊助者,但新聞、ࠡ=
8;童節目不得有置入廣&=
#21578;之行為。 |
一、參考現行廣播=
38651;視法第三十三條第Ç=
68;項前段、有線廣播電=
視法第四十二條第一=
8917;及第四十五條第三༳=
7;、衛星廣播電視法第&=
#21313;九條第一項及第二=
313;三條第二項規定。主=
;管機關現行管制廣播=
38651;視節目與廣告應明Ɔ=
23;區分之目的,主要在=
於保護消費者利益,=
3287;維護節目內容編輯=
8;主獨立。惟數位時代&=
#38971;道大增,加以現代=
340;數位科技,畫面原即=
;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=
20998;割與呈現,甚至可É=
97;提供不同的選項讓收=
視者自由選擇,因此=
5292;節目與廣告在時間ࡡ=
0;畫面上明顯區分的要&=
#27714;,恐越來越不合時=
452;;另在商業的考量下=
;,實無法完全禁止節=
30446;有置入性廣告,因Ē=
92;,第一項允許體育節=
目、綜藝、戲劇、節=
0446;、資訊、談話節目=
1;得有置入性廣告,同&=
#26178;增訂要求廣告或節=
446;提供者(如廣告或節=
;目製作資金提供者、=
36106;助者)揭露義務,É=
97;使廣告或廣告性質的=
節目無所遁形,得以=
6611;有效率的管理。 二z=
89;如以消費者權益及公=
共利益維護為判斷標=
8310;,則兒童節目及新ೖ=
2;節目不應有置入性廣&=
#21578;。專業獨立的新聞=
680;目是健全民主政治的=
;根基,近年來由於 |
|
&=
#31532;一百五十六條 ༹=
1;道事業應於提供廣播&=
#38651;視服務事業播送之=
680;目畫面,標示頻道之=
;識別標識、重播、現=
22580;直播、資料影片或Ð=
54;他主管機關指定應標=
示之文字。 |
參考現行衛星廣播=
;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二=
38917;及第二十條第一項Š=
15;定,為提供觀眾完整=
訊息,避免誤導,爰=
6126;定本條文,要求頻=
7;事業應於節目畫面標&=
#35672;相關之識別文字。 |
|
&=
#31532;一百五十七條 頻$=
947;事業不得播送有候選=
;人參加,且由政府出=
36039;或製作之節目、廣×=
78;;政府出資或製作以=
候選人為題材之節目=
2289;廣告,亦同。 |
參考現行廣播電視=
7861;第六條規定,明定ࠂ=
5;選人或以候選人為題&=
#26448;之節目、廣告,不=
471;由政府出資或製作。=
; |
|
&=
#31532;一百五十八條 廣=
773;電視服務事業或頻道=
;事業,非有下列情形=
20043;一者,不得使用插ā=
73;式字幕: 一、天然ğ=
97;害、緊急事故訊息之=
播送。 二、公共ć=
81;務資訊之播送。 三、頻道û=
10;節目異動之通知。 四、與該ā=
73;送節目相關,且非屬=
廣告性質之內容。 五、依其É=
82;法令之規定。 前項插=
3;式字幕之使用標準、&=
#26041;式及其他應遵行事&=
917;之辦法,由主管機關=
;定之。 |
一、為=
2173;護節目之完整性,=
5;障大眾之收視權益,&=
#21443;照有線廣播法第四=
313;八條及衛星廣播電視=
;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=
65292;於第一項明定廣播電視服務É=
07;業或頻道事業得使用=
5554;播式字幕之情形;ߐ=
6;於第二項授權主管機&=
#38364;訂定插播式字幕之=
351;用辦法,以避免業者=
;有濫用之情形。
二、有=
8364;插播式字幕之使用=
4;法,其主要內容包括&=
#23383;幕之使用標準或方=
335;,如由左而右、只限=
;於螢幕上下或左右一=
34389;或幾處插播,字體ä=
23;小等均將於辦法中明=
定,由主管機關徵詢=
2320;方政府、業者、消ฒ=
7;者團體、公民團體意&=
#35211;後,於本法通過立=
861;後六個月內完成。
|
|
&=
#65288;分級制度) 第一百五十九條 z=
88;電視節目Ð=
39;容應予分級。 =
027;管機關得對特定電視=
;節目、廣告指定時段=
25110;鎖碼播送。 頻道事業ú=
33;依前二項規定提供廣=
播電視服務事業播送=
0839;容。 廣播電視ć=
81;務事業或頻道事業應=
將鎖碼方式,報請主=
1649;機關核定。 節目內容É=
97;外之內容分級或其他=
防範措施,依其他法=
0196;規定辦理。 第一項節İ=
46;內容分級之級別、分=
類、限制觀賞之年齡=
1450;其他應遵行事項之=
4;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&=
#12290; |
一、參考現行廣播=
38651;視法第二十六條之Ç=
68;及第三十二條、有線=
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一=
6781;及第五十條第一項ӌ=
9;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&=
#20843;條及第二十條第一&=
917;規定,為執行電視節=
;目分級政策,協助收=
35222;戶篩選節目,爰於Ļ=
32;一項明定電視節目Ð=
39;容應予分級。第三項=
要求頻道事業依分級=
5215;定播送內容。 二、基於保ෲ=
3;兒童及少年,並落實&=
#21312;隔收視觀眾,第二&=
917;授權主管機關有指定=
;時段、鎖碼播送之權=
21033;。第四項明定鎖碼方式ʌ=
92;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定=
。 三、數位匯流時代=
65292;兒童暨少年仍有受Ç=
81;當廣播電視內容侵害=
之虞,他類營運平臺=
6381;務業亦可能提供「߸=
5;入性」(intrusiveness)之內容服ࡈ=
9;,因此,考量頻道內&=
#23481;以外之內容亦可能=
505;分級制度,第五項爰=
;明定頻道內容以外之=
20839;容,依其他法令規ê=
50;辦理。 四、第六項৴=
0;權主管機關自行或委&=
#35351;相關機關訂定節目=
998;級處理辦法,並課以=
;業者依法播送之責任=
65292;以淨化社會風氣。 |
|
&=
#31532;一百六十條 ਟ=
9;府為保障各族群語言&=
#12289;文化或其他政策之=
517;要,依各該法律或法=
;律授權之法規命令指=
23450;廣播電視服務事業Ð=
13;費提供固定頻道或時=
段者,應於各該法律=
5110;法律授權之法規命ߣ=
6;明定相當之補償措施&=
#12290; |
一、為維護ࣩ=
0;元文化,保護各族群&=
#25991;化、語言之傳承,=
126;定依各該法律或法律=
;授權之法規命令得指=
23450;廣播電視服務事業Ð=
13;費提供固定頻道或時=
段播送多元文化內容=
2290; 二z=
89;惟指定廣播電視服務=
事業提供固定頻道或=
6178;段,係政府基於公ஷ=
2;目的而對私人財產權&=
#25152;為之限制,爰於本=
781;後段規定各該法律或=
;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=
25033;明定相當之補償措Ą=
45;。 |
|
&=
#31532;一百六十一條 ༹=
1;道事業提供廣播電視&=
#26381;務事業播送之內容=
041;及他人權利者,應經=
;合法授權,始得播出=
12290; |
參考現行有線廣播=
;電視法第五十七條規=
23450;,明確宣示對於智ù=
35;財產權之保護及尊重=
。 |
|
&=
#31532;一百六十二條 當=
107;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=
;頻道事業提供廣播電=
35222;服務事業播送之內ê=
81;,認有錯誤或評論損=
害其權益者,得於播=
6865;之日起三個月內,ࡨ=
1;頻道事業請求調閱播&=
#36865;帶(片),並請求=
572;止播送、更正或給予=
;相當答辯之機會。 &=
#12288; 頻道事業於接=
040;前項請求時,應於七=
;日內回覆調閱播送帶=
65288;片)之請求,並為Ç=
79;列措施: 一、如認ţ=
31;求停止播送、更正或=
答辯有理由,應於請=
7714;後七日內,停止播=
5;該內容、在同一時段&=
#20043;節目或廣告中更正=
110;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=
;。 二、如認ļ=
80;目或廣告無誤時,應=
於接到停止播送、更=
7491;或答辯之請求後七ਰ=
5;內,附具理由書面答&=
#35206;請求人。 |
一、參考現ඡ=
2;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三&=
#26781;及第二十四條、有 =
218;廣播電視法第六十一=
;條及第六十二條、衛=
26143;廣播電視法第三十ċ=
81;及第三十二條規定,=
並酌作修正。 二z=
89;為保障當事人或利害=
關係人權益,賦予得=
5531;求更正或答辯之權࠷=
3;。 |
|
&=
#31532;一百六十三條 ༹=
1;道事業提供廣播電視&=
#26381;務事業播送之內容$=
949;反本法規定,致侵害=
;他人權益者,被害人=
24471;請求除去該部分之Ð=
39;容或為必要之修正。=
有侵害之虞者,並得=
5531;求防止之。 提供播送Ð=
39;容之頻道事業,其前=
項行為侵害他人權益=
2773;,應負損害賠償責ߥ=
9;。 |
一、參考公ॱ=
9;交易法第三十條及第&=
#19977;十一條規定。為保護被害=
20154;權益起見,第一項Ũ=
70;予被害人請求除去侵=
害之權利,有侵害之=
4398;者,並得為防止之=
1;求。 二z=
89;第二項明定頻道事業=
違反本法規定致他人=
7402;益受侵害時,應負ਁ=
3;害賠償責任。 |
|
&=
#31532;一百六十四條 依=
069;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=
;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=
19978;損害,亦得請求賠Ï=
67;相當金額。 |
由於頻道事業錯誤=
;或不當報導,常造成=
21517;譽或個人隱私等非Ũ=
01;產上之損害,事屬人=
格權之侵害,為加強=
3565;媒體侵權被害人之=
5;護,以法律明定得請&=
#27714;賠償相當金額,藉=
197;抑止此類不法侵害行=
;為。 |
|
&=
#31532;一百六十五條 被=
475;人依前二條之規定,=
;向法院起訴時,得請=
27714;由侵害人負擔費用ʌ=
92;將判決書內容登載新=
聞紙或由廣播電視服=
1209;事業播送。 |
參考公平交ਵ=
1;法第三十四條規定,<=
/span>明定被害人=
24471;請侵害人負擔費用ʌ=
92;在新聞紙或由廣播電=
視服務事業登載或播=
6865;判決書內容,以正ෂ=
2;聽,亦兼具補償功效&=
#12290; |
|
第九章 行ਟ=
9;調查及檢查 |
章名 |
|
(通訊&=
#20659;播產業資料蒐集
) 第=
一百六十六條 為健=
0840;通訊傳播事業發展ᦁ=
2;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監&=
#30563;管理,依本法規定=
033;申請特許、許可或辦=
;理登記之通訊傳播事=
26989;,應提供數據、資š=
38;及必要之相關營運資=
料。 前項通訊Î=
59;播營運相關之統計數=
據,由主管機關定期=
0844;告。但涉及個人隱బ=
9;、營業秘密或其他依&=
#27861;令規定有保密必要 =
773;,不在此限。 第一項通訊ࠑ=
9;播事業應提供之數據&=
#36039;料、項目及格式、=
552;供日期及其他應遵行=
;事項之辦法,由主管=
27231;關定之。 |
=
968;、按行政調查指行政=
;機關基於施政需要,=
23565;於私人所為各種資š=
38;蒐集活動,其資訊內=
容不限於構成行政決=
3450;之「要件事實」,ഀ=
9;凡行政處分決定過程&=
#20043;眾多潛在調查活動=
343;包括在內,而其調查=
;手段,可能包括一般=
26360;面或言詞陳述、資Ą=
09;調取、進入場所進行=
檢查,亦擴及聽證、=
0844;聽會之召開、言詞=
3;論、送請鑑定或問卷&=
#35519;查等。又從所欲達=
104;之行政目的,行政調=
;查可分為「一般調查=
12301;及「個別調查」,Ò=
69;者係指一般性、規劃=
性,以資料蒐集為主=
5201;手段;後者則屬具ཻ=
6;、規制取締性之調查&=
#12290;為貫徹主管機關依=
412;法所為有關通訊傳播=
;政策制定、業務監理=
21450;執行,不論就通訊Î=
59;播整體產業現況、發=
展趨勢之掌握或通訊=
0659;播事業具體個案行=
8;之規制與指導,均不&=
#24471;偏廢。為達成上開=
861;定任務,所採之調查=
;方式應包括一般及個=
26696;調查,手段亦有賴Ą=
44;循一般資料調查、進=
入檢查或聽證、公聽=
6371;之召開等各種程序=
4;理,始足完備。爰於&=
#26412;章第一百六十六條!=
267;第一百六十九條分別=
;就一般通訊傳播產業=
36039;料蒐集、一般調查Ö=
50;個案調查分別規定之=
。 =
108;、主管機關基於通訊=
;傳播政策擬定及業務=
20043;監理,為瞭解通訊Î=
59;播事業之營業、財務=
及人事狀況等,並對=
0854;產業之整體市場發ऻ=
7;情形充分瞭解,主管&=
#27231;關有必要於平常蒐&=
598;企業經營實況資料,=
;建立完整通訊傳播產=
26989;資料庫,第一項規ê=
50;通訊傳播事業應每年=
向主管機關申報諸如=
6001;務、業務、用戶數=
1;必要數據,俾利主管&=
#27231;關建立產業資料庫A=
292;以為監理之參考。 三、就實務執行上=
5292;通訊傳播事業所應৻=
2;報之資料應考量整體&=
#29986;業發展情形、對各'=
006;業務所採之管制密度=
;以及消費者保護之需=
35201;為彈性處理,為供È=
27;管機關視上述實務實=
際需要,第二項保留=
0001;主管機關另定應申࣑=
7;之資料、項目、格式&=
#12289;日期及應遵行事項=
561;之辦法,以因應產業=
;發展脈動。 |
|
(=
一般調查
) 第=
一百六十七條 主管=
7231;關為維護通訊傳播ߚ=
7;業競爭秩序,確保通&=
#35338;傳播技術互通應用A=
292;維持通訊傳播服務普=
;及近用,保障消費者=
21450;弱勢權益,保護通š=
38;秘密,必要時得命依=
本法應申請特許、許=
1487;始得經營之通訊傳=
3;事業,提出說明、提&=
#20379;經營狀況、財務結=
083;等相關之報表或其他=
;資料,或派員前往該=
20107;業或其分公司、代ĩ=
02;人之事務所、營業所=
或其他場所實施檢查=
5292;並調取相關資料。 &nbs=
p;
前項行&=
#25919;調查,受檢查之通#=
338;傳播事業或其分公司=
;、代理人及其他相關=
22296;體、個人,不得規ű=
91;、妨害或拒絕。 前二項規定ᦁ=
2;於專用通訊傳播設備&=
#35373;置或使用者,準用=
043;。 |
一、主管機關基於=
3565;通訊傳播產業之整ཻ=
6;市場發展情形充分瞭&=
#35299;、除依前條命相關=
989;者每年提報相關數據=
;外,於換照、評鑑時=
65292;就業者所提資料不Ū=
75;或所提資料內容與實=
際情形之核對,或就=
6989;者所提會計及財務ณ=
9;料,包括因提供普及&=
#26381;務所報之成本與費=
992;資料,或於業者有異=
;常經營行為時,主管=
27231;關均有進行行政調ĉ=
97;之必要,包括至事業=
、團體及其分公司、=
0195;理人之事務所、營ઊ=
9;所或其他場所實施行&=
#25919;檢查等。此類行政#=
519;查注重事前預防以及=
;平時營運行為之控管=
12290;爰參考行政院金融İ=
35;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=
第五條規定,訂定本=
6781;第一項及第二項。 二、=
448;通訊傳播事業以外之=
;團體或個人設置專用=
36890;訊傳播設備時,為Ì=
45;障公眾通訊傳播網路=
之安全或確保頻率使=
9992;之和諧與避免干擾ᦁ=
2;必要時,亦有就該專&=
#29992;之設備進行查核之&=
656;,第三項為準用之規=
;定,以供個案調查行=
28858;之準據。 |
|
(=
節目及廣告內容之側=
7636;與查核
) 第=
一百六十八條 頻道=
0107;業應自節目或廣告=
3;送之日起六個月內,&=
#20445;存播送內容及其授=
402;或受託製播等相關資=
;料,以備主管機關調=
21462;。 主=
管機關於必要時,得=
1629;通訊傳播服務事業ळ=
9;提供訂戶收視或收聽&=
#38971;道事業之節目或廣=
578;,以不變更內容及形=
;式之方式,裝接於主=
31649;機關指定處所。該ļ=
80;目或廣告係以加密或=
鎖碼方式播出者,應=
9968;併提供解密或解碼ߔ=
3;裝置或方法。
|
一、為確保༹=
1;道節目及廣告內容之&=
#20445;存,俾供主管機關=
107;後查核,茲參考廣播=
;電視法二十九條三項=
12289;有線廣播電視法第Þ=
35;十四條第一項
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&=
#20108;十六條及第四十二=
781;規定,訂定頻道內容=
;供應事業應於相當期=
38291;內保存其節目及廣×=
78;內容,以供主管機關=
備查。 二、另為利於主管=
7231;關就個案頻道節目ࠣ=
9;容之查核,第二項規&=
#23450;主管機關得命頻道=
552;供相關設備及裝置,=
;並以裝設於二處為限=
65292;以免造成業者過當È=
43;負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