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ME-Version: 1.0 Content-Type: multipart/related; boundary="----=_NextPart_01C7F613.FA4DE950" 此文件是單一檔案網頁,亦稱為網頁封存檔案。若看到此訊息,表示您的瀏覽器或編輯器不支援網頁封存檔案。請下載支援網頁封存的瀏覽器,例如 Windows? Internet Explorer?。 ------=_NextPart_01C7F613.FA4DE950 Content-Location: file:///C:/CD993B50/81-90.htm Content-Transfer-Encoding: quoted-printable Content-Type: text/html; charset="us-ascii"
|
(=
電臺之技術規範) 第=
一百三十四條 通=
5338;傳播網路事業設置ߔ=
3;電臺,應符合主管機&=
#38364;所定技術規範。 通訊傳播網ั=
5;事業設置之電臺不符&=
#21512;前項技術規範者,=
027;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=
;善或限制其使用。 |
一、
參酌現行=
38651;信法第四十六條規ê=
50;, 二、
為確保電=
33274;所發射頻率、電功ħ=
75;及建管等符合相關規=
定,爰於第一項明=
450;通訊傳播網路事業設=
;置之電臺,應符合主=
31649;機關所訂之技術規ļ=
84;。 三ӌ=
9; |
|
(=
基礎網路及電臺技術=
3529;驗之驗證機關(構)管理&=
#65289; 第=
一百三十五條 基=
0990;網路及電臺之技術審驗,由=
027;管機關或其委託之驗=
;證機構辦理。 驗證機構有ߍ=
9;列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&=
364;得終止其委託: 一、 經ߒ=
7;管機關定期檢查,認&=
#23450;不符合委託之資格=
781;件,經通知限期改善=
;,屆期未改善。 二、 未߶=
1;法規辦理審驗案件A=
292;經通知限期改善,屆=
;期未改善。 三、 怠於辦理審驗案件=
289;無正當理由拒絕受理審驗案件A=
292;或有差別待遇,經通=
;知限期改善,屆期未=
25913;善。 四、 核發審驗合格證=
6;文件予不符技術規範&=
#20043;基礎網路、電臺。 五、 終止審驗業務。 依前項規定ಆ=
6;止委託之驗證機構,&=
#26044;終止委託之日起一年內,不得%=
325;新申請擔任驗證機構=
;。 第一項驗證ણ=
1;構之資格條件、委託&=
#31243;序及其他應遵行事&=
917;之辦法,由主管機關=
;定之。 |
一、
參酌現行=
38651;信法第三十八條第Ð=
43;項、第四十四條、第=
五十條第三項及電信=
1649;制射頻器材驗證機=
4;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&=
#23450;。 二、
第=
一項明定基礎網路及電臺應經技術審驗,審驗合=
684;後發給審驗合格#=
657;明,其審驗之測試=
037;作得由主管機關自行=
;辦理,或委託民間測=
35430;機構理,以充分利ī=
92;民間測試機構之檢測=
能量。 三、
主管機關=
28858;確保其委託之驗證機構正確執行職務,於第=
20108;、三項授權主管機ſ=
64;終止其委託之條件,=
並於一年內不再申#=
531;委託之規定,以資遵=
;循。 四、
為確保測=
35430;服務之工作品質及ć=
77;效管理需要,於第四=
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=
2522;礎網路技術審驗之測#=
430;工作委託測試機構辦=
;理之管理辦法。 |
|
(=
通訊傳播終端設備之=
5216;術規範) 第=
一百三十六=
26781; 通訊傳播終端š=
73;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=
定之技術規範。 前項技術規ౠ=
4;之訂定,應確保下列&=
#20107;項: 一、不致損फ=
5;通訊傳播網路事業之&=
#22522;礎網路或對其機能$=
896;成障礙。 二、不致妨फ=
5;其他使用者。 三、電磁相ब=
1;及電氣安全。 四、其他頻=
5;之和諧有效共用。 |
一、參酌現行電信=
7861;第四十二條第三項ශ=
5;定。 二、為保障消費者安全、=
32173;持電波秩序及保護á=
22;礎網路之相關通訊傳=
播設備不受通訊傳播=
2066;端設備損害,明定=
0;訊傳播終端設備應符&=
#21512;主管機關所定技術#=
215;範及通訊傳播終端設=
;備應遵守事項。 |
|
(=
通訊傳播終端設備之=
6009;賣、連接基礎網路ࡡ=
0;安裝之規定) 第=
一百三十七=
26781; 通訊傳播終端š=
73;備須經審驗合格,=
987;得販賣或連接基礎網=
;路。 連=
接基礎網路之通訊傳=
5773;終端設備,其用戶ऺ=
7;內配線設有插座或有&=
#20171;面設備足以區分責=
219;者,得由用戶自行安=
;裝。 通=
訊傳播服務事業除經=
0027;管機關專案核准外ᦁ=
2;不得以契約限制用戶&=
#33258;備經審驗合格之$=
890;訊傳播終端設備。 |
一、參酌現行電信=
7861;第四十二條第一項ශ=
5;定。 二、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=
22522;礎網路品質,明定Ũ=
09;賣或用於安裝連接基=
礎網路之通訊傳播終=
1471;設備須經審驗合格;$=
890;訊傳播服務事業不得=
;限制用戶自備經審驗合格之$=
890;訊傳播終端設備,並=
;得由用戶自行安裝。=
span> |
|
(=
通訊傳播射頻器材之=
5216;術規範,及販賣、=
9;接基礎網路之規定)<=
span
lang=3DEN-US> 第=
一百三十八條 通=
5338;傳播射頻器材應符ࡧ=
2;主管機關所定技術規&=
#31684;。 前項技術規ౠ=
4;之訂定,應確保下列&=
#20107;項: 一、不致損फ=
5;通訊傳播網路事業之&=
#22522;礎網路或妨害其服=
209;之提供。 二、不致妨फ=
5;其他通訊傳播射頻器&=
#26448;之使用。 三、電磁相ब=
1;及電氣安全。 四、其他頻=
5;之和諧有效共用。 通訊傳播射༹=
1;器材須經審驗合格,=
987;得販賣、設置於電臺=
;或連接基礎網路。 通訊傳播射༹=
1;器材使用無線電頻率&=
#26410;達九千赫或超過三=
334;秭赫,或無違=
453;第二項規定之虞,經=
;主管機關公告免予審驗者,不$=
969;用前項規定。 |
&=
#19968;、 二、
並為確保=
28040;費者權益及基礎網ū=
35;品質,參考電信法第=
五十條規定,於第三=
8917;明定販賣或用於安ද=
7;連接基礎網路之通訊&=
#20659;播射頻器材須經審驗合格。 |
|
(=
通訊傳播終端設備及=
6890;訊傳播射頻器材之र=
9;驗) 第=
一百三十九條 專=
9151;製造、進口或販賣=
0;訊傳播終端設備、通&=
#35338;傳播射頻器材者,=
033;向主管機關或經主管=
;機關委託之驗證機構=
30003;請通訊傳播終端設Î=
33;、通訊傳播射頻器材審驗,經審驗合格後, 依前項規定取得審驗合格#=
657;明者,有下列情形之=
;一,主管機關或驗證=
27231;構得撤銷審驗合格#=
657;明: 一、 經য়=
7;驗不符技術規範。 二、 變ੋ=
6;設計、性能未重新申請審驗,仍=
351;用原審驗合格標籤。 通訊傳播終ో=
1;設備、通訊傳播射頻<=
span
class=3DGramE>器材審驗方式=
289;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=
;行事項之辦法,由主=
31649;機關定之。 |
一、
為辦理通=
35338;傳播終端設備、通š=
38;傳播射頻器材之審驗,審驗合=
684;後發給審驗合格=
161;籤,於第一項明定審驗得由主管=
231;關自行辦理,或委託=
;民間測試機構辦理,=
20197;充分利用民間測試Đ=
31;構之檢測能量。 二、
第二項明=
23450;經審驗合格者=
914;不符合規定者,主管=
;機關得撤銷審驗合格#=
657;明。 三、
為核發通=
35338;傳播終端設備、通š=
38;傳播射頻器材之審驗合格證=
126;文件及審驗合格標=
844;,於第三項明定通訊=
;傳播終端設備及通訊=
20659;播射頻器材審驗方式=
289;程序及其他監督管理=
;事項之辦法,授權主=
31649;機關定之。 |
|
(=
通訊傳播終端設備及=
6890;訊傳播射頻器材驗෭=
7;機構之管理) 第=
一百四十條 驗證=
7231;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&=
364;得終止其委託: 一、 經ߒ=
7;管機關定期檢查,認&=
#23450;不符合委託資格條=
214;,經通知限期改善,=
;屆期未改善。 二、 未߶=
1;本法授權訂定之法規<=
span
class=3DGramE>辦理審驗案件A=
292;經通知限期改善,仍=
;未改善。 三、 怠於辦理審驗案件=
289;無正當理由拒絕受理審驗案件A=
292;或有差別待遇,經通=
;知限期改善,屆期仍=
26410;改善。 四、 核發審驗合格證=
6;文件予不符技術規範&=
#20043;通訊傳播終端設備=
289;通訊傳播射頻器材。=
; 五、 終止審驗業務。 依=
前項規定終止委託之=
9511;證機構,於終止委ා=
1;之日起一年內,不得%=
325;新申請擔任驗證機構=
;。 通=
訊傳播終端設備、通=
5338;傳播射頻器材驗證ણ=
1;構之資格條件、委託&=
#31243;序及其他應遵行事&=
917;之辦法,由主管機關=
;定之。 |
一ӌ=
9; 二ӌ=
9; 三ӌ=
9; |
|
(=
通訊傳播射頻器材之=
6914;口及製造) 第=
一百四十一條 進=
1475;下列通訊傳播射頻ࢤ=
0;材者,應向主管機關&=
#30003;請許可: 一、 應ஸ=
3;請電臺執照之通訊傳&=
#25773;射頻器材。 二、 非ে=
3;申請電臺執照之通訊&=
#20659;播射頻器材,其工=
316;頻率未經我國開放者=
;。但非供衛星通訊使=
29992;之手持式行動電話Đ=
31;,不在此限。 三、非應申=
1;電臺執照之通訊傳播&=
#23556;頻器材,其輸出電=
151;率一瓦特以上或最大=
;有效等效輻射=
151;率四瓦特以上者。 四、其他經ߒ=
7;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非&=
#25033;申請電臺執照之通#=
338;傳播射頻器材。 通=
訊傳播射頻器材之進=
1475;許可申請程序及其ߢ=
2;應遵行事項之辦法,&=
#30001;主管機關定之。 經=
營通訊傳播射頻器材=
5069;造業務者,應依公ࡥ=
6;或商業登記法規登記&=
#28858;所營業務項目。 |
一ӌ=
9; 二ӌ=
9; 三ӌ=
9; 四ӌ=
9; |
|
(工科醫及=
其他電波輻射性電機=
2289;器材之管理) 第一百四十二條 ॣ=
7;業、科學、醫療用電&=
#27874;輻射性電機、器材=
043;進口,不適用前條規=
;定,其設置、使用及=
20854;他應遵行事項之辦Ė=
61;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=
|
=
968;、參酌現行電信法第=
;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=
12290; =
108;、工業、科學、醫療=
;及其他具有電波輻射=
24615;電機、器材,雖非Ë=
79;通訊使用,惟涉及射頻能或轉換射頻能之使用A=
292;考量安全性、電波干=
;擾防免及實務需=
714;,明定此類器材不適=
;用通訊傳播射頻器材=
30456;關管理機制,其設ņ=
22;、使用及有關輻射之=
辦法,授權主管機關=
3450;之。 |
|
(=
資通安全設備之技術=
5215;範及審驗) 第=
一百四十三條 資=
6890;安全設備之審驗,應依=
027;管機關所定技術規範=
;辦理。 資通安全設ࠏ=
3;之審驗項目,=
001;主管機關公告。 資通安全設ࠏ=
3;經主管機關審驗合=
6684;者,核發審驗證明
。 依=
前項規定取得審驗證明者,有=
979;列情形之一,主管機=
;關得撤銷審驗合格#=
657;明: 一、 經য়=
7;驗不符技術規範。 二、 變ੋ=
6;設計、性能後,未重&=
#26032;申請審驗,仍=
351;用原審驗合格標籤。 資=
通安全設備審驗方式=
289;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=
;項之辦法,由主管機=
38364;定之。 |
一=
12289; 二=
12289; 三=
12289; 四=
12289; |
|
(=
通訊傳播終端設備、=
6890;訊傳播射頻器材及ณ=
9;通安全產品之測試機&=
#27083;之管理) 第=
一百四十四條 通=
5338;傳播終端設備、通=
8;傳播射頻器材及資通&=
#23433;全設備測試機構,=
526;合下列規定者,主管=
;機關得依其申請予以=
35469;可,並核發認可證ć=
60;: 一、 產ࡹ=
7;測試制度符合國家標&=
#28310;或國際標準。 二、 經ࢴ=
3;際測試機構認證組織&=
#35469;可。 經=
認可之測試機構有下=
1015;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&=
364;得廢止認可: 一、 主ࡈ=
5;申請廢止。 二、 不=
6;測試機構管理辦法所&=
#23450;資格條件。 三、 經ߒ=
7;管機關查核,有重大&=
#32570;失,經通知限期改=
892;,屆期仍未改善。 四、 出ࠥ=
5;之測試報告或技術文&=
#20214;虛偽不實。 五、經國際=
4;試機構認證組織通知&=
#25033;暫停職務,仍出具=
204;試報告。 申請測試機ઔ=
3;認可程序及經認可測&=
#35430;機構管理事項等辦=
861;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=
; |
一=
12289; 二=
12289; 三=
12289; |
|
(=
國際通訊傳播設備相=
0114;承認) 第=
一百四十五條 主=
1649;機關得依我國與他ࢴ=
3;、區域組織或國際組&=
#32340;所簽定雙邊或多邊$=
890;訊傳播終端設備、通=
;訊傳播射頻器材或資=
36890;安全設備相互承認Õ=
32;定或協約規定,認可=
該國或該區域組織之=
8204;試機構或驗證機構ᦁ=
2;並承認其所簽發之測&=
#35430;報告或驗證證明書=
043;效力。 國外測試機ઔ=
3;及驗證機構之認可作&=
#26989;程序,由主關機關=
844;告。 |
一、參酌現行電信=
7861;第五十條第二項規ऩ=
0;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&=
#23556;頻器材審驗辦法=
532;二十四條規定。 二、為使我國通訊=
0659;播設備技術性法規ഀ=
7;驗證程序能因應貿易&=
#33287;投資全球化趨勢,=
006;落實APEC各經濟體技術&=
#28204;試數據的相互承認=
332;定,使終端用戶能以=
;較低廉的價格購得設=
20633;,同時改善APEC經濟體設備供&=
#25033;商進入市場之通道A=
292;明定主管機關得認可=
;他國或他經濟組織體=
20043;測試實驗室或驗證Đ=
31;構,及其所簽發之國=
外通訊傳播設備測試=
2577;告或驗證證明書之ਠ=
8;力規定。 |
|
第八章 通=
8;傳播內容之管理 |
章名=
span> |
|
&=
#31532;一百四十六條 =
491;人通訊內容及其發生=
;之效果或影響,由使=
29992;者負其責任。 個人通訊Ð=
39;容違反其他法令者,=
適用該法令之規定。 |
一z=
89;參考電信法第八條第=
一項規定,酌作文字修正=
290; 二z=
89;屬於個人通訊內容如=
違反其他法令者,應=
0001;該法令之主管機關ੑ=
2;其權責,依法處理,<=
span
class=3DGramE>爰訂定第二項=
290; |
|
&=
#31532;一百四十七條 =
152;值應用服務及影音多=
;媒體服務內容違反法=
24459;強制或禁止規定,Ĭ=
01;內容提供者負其責=
219;。 加值應用ć=
81;務及影音多媒體服務=
提供者,經前項法律=
0043;主管機關或其委託ߔ=
3;機構告知其內容有違&=
#27861;之虞者,應即移除=
110;為其他改善措施。 |
一z=
89;參考電腦網路內容分=
級處理辦法第八條及=
1532;十條規定。 二z=
89;本條所稱加值應用服=
務及影音多媒體服務=
0839;容係指如第二類電=
9;業者提供之加值服務&=
#12289;隨選服務、影音多=
186;體下載服務、及一般=
;由使用者決定播放時=
31243;的影音多媒體服務Ļ=
61;。 三z=
89;本條釐訂通訊傳播匯=
流後加值應用服務及=
4433;音多媒體服務之內ब=
1;責任歸屬。第一項明&=
#23450;由內容提供者對內=
481;負直接責任,第二項=
;明示相關服務提供者=
20677;負告知移除之間接Ũ=
12;任。 |
|
(頻道ߚ=
7;業內容製播規範標準&=
#65289; 第一百ࢯ=
5;十八條 頻道事業提&=
#20379;之節目或廣告,不=
471;有下列情形之一: 一、違ࡡ=
3;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&=
#12290; 二、妨फ=
5;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&=
#12290; 三、妨फ=
5;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&=
#12290; 四、煽ࡈ=
5;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。 頻道事業=
製播新聞時,應符合=
0844;正、公平及真實呈ங=
4;原則。 頻道É=
07;業為善盡社會責任,=
應自行或委託相關機=
7083;,訂定頻道節目與ॽ=
1;告製播規範,並依其&=
#35215;範製播節目及廣告=
290; 前項製播規範,應&=
#36865;主管機關核定。 |
一z=
89;本條釐訂頻道內容(=
含節目與廣告)之責=
0219;歸屬,不論節目與ॽ=
1;告之製作者,皆由頻&=
#36947;事業負直接責任。 二、第一項ळ=
9;現行廣播電視法第二&=
#21313;一條及第三十二條=
289;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=
;十條及第五十條第一=
38917;、衛星廣播電視法Ļ=
32;十七條及第二十條等=
規定合併修正,明定=
1680;目、廣告禁止播送ߔ=
3;事項,以確保節目、&=
#24291;告品質。現行廣播Ƃ=
51;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=
款至第三款、第六款=
5152;定部分節目、廣告ద=
5;制事項,因時空變遷&=
#65292;已不符時宜,爰予刪除或修=
491;,並回歸法律強制或=
;禁止之規定;同時,=
21478;配合社會關注現象â=
86;列第一項第四款,有=
關煽動族群仇恨或=
615;別歧視等禁制事&=
917;。 三、第二項參酌現=
4892;廣播電視法施行細࠺=
3;第二十二條精神,明&=
#23450;頻道事業製=
25773;新聞時,應符合公Ē=
91;、公平及真實呈現原=
則。 四、為推動媒體自律,=
9232;於第三項規定頻道=
;事業應訂定頻道節目=
33287;廣告製播規範,並Ë=
81;其規範製播節目及廣=
告。 五z=
89;第四項明定製播規範=
,應先送經主管機關=
6680;定。 |
|
第一百四十九條 z=
88;製播新聞之頻道事業=
,應尊重新聞專業精=
1070;,並維護新聞部門=
8;主空間。 頻道事ઊ=
9;之新聞部門基於前項&=
#35215;定所訂定之新聞部&=
272;自主公約,該事業負=
;責人應與新聞部門協=
35519;該公約,無正當理Ĭ=
01;不得干預新聞部門之=
自主運作。 第一項事業=
25033;設置公評人制度,ħ=
44;立受理視聽眾有關播=
送內容正確、平衡及=
1697;味之申訴及調查,ߐ=
6;提出建議與回應,定&=
#26399;向該事業董事會及=
027;管機關提出具體報告=
;,該報告並應列為公=
38283;資訊。 |
一、參考德國新聞媒體,=
30001;勞資雙方簽訂「編Ů=
55;室規章」,共同遵守=
新聞專業自主精神,=
0197;維護內部新聞自由ߔ=
3;作法,爰訂定第一項=
450;第二項規定。 二、新聞媒體=
3258;律組織乃媒體內部ऴ=
5;組織成員的規範與要&=
#27714;,自律的具體呈現=
033;邀聘社會公正人士對=
;媒體表現進行監督,=
29544;立行使職權,以規ļ=
84;個別媒體的行為,第=
三項即對此公評人機=
1046;加以規範。 三、近ॲ=
0;設立公評人的廣電媒&=
#39636;包括加拿大國營的CBC(Canadian Broadcasting
Corporation),其公評人完=
;全獨立於節目工作者=
33287;管理者之外,直接ë=
65;CBC的執行長及董=
20107;會負責。二○○五年=
;六月,ESPN任命有史以來&=
#31532;一位公評人George Solomon(華盛頓郵࣑=
7;體育版資深編輯及專&=
#27396;撰稿人)。哥倫比亞廣=
773;公司(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, CBS)也在=
20108;○○五年七月份在專=
;屬網站上架設了一個=
20855;公評人機制的部落Ċ=
84;Public Eye。美國國家=
0844;共廣播(National Public Radio)也設有=
公評人。爰引進公評人=
046;度,強化媒體自律功=
;能。 四、公評人的功=
33021;是向閱聽眾負$=
012;,其主要工作應包含=
;:(1)對內定期評=
272;媒體組織之同仁是否=
;遵守專業精神及守則=
65307;(2)對外受理閱聽眾的指責及=
4847;見;(3)說明解釋媒'=
636;的作業方式及過程。=
; |
|
&=
#31532;一百五十條 頻$=
947;事業應將其頻道內容=
;之內部控管組織=
289;人員編制、標準作業=
;流程,納入事業營運=
35336;畫書。 前項&=
#20839;部控管之人員應Ð=
55;專業素養,並應專任=
。 |
一、第一項=
26126;定頻道事業應於營ű=
39;計畫中載明內部控管之組 =
340;及人員,以強化既有=
;編審內控制度等。 二、為強化內控組=
;織,於第二項要求內=
25511;人員之專業素養,È=
06;應專任之。 |
|
(商業團體組成)<=
span
lang=3DEN-US> 第一百五十一條 &=
#12288;為推動頻道事業自=
459;,頻道事業應組成商=
;業團體,並訂定其會=
21729;節目與廣告製播規ļ=
84;。 前項商ઊ=
9;團體應設獨立董(理)=
107;,其組織章程及製播=
;規範,應報請主管機=
38364;核定後實施。 獨=
31435;董(理)事應=
20855;備專業知識,其專č=
89;資格、人數、提名方=
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=
0043;辦法,由主管機關ऩ=
0;之。 頻道事ઊ=
9;應加入第一項商業團&=
#39636;,並遵守該商業團'=
636;之組織章程及製播規=
;範,其自行訂定之製=
25773;規範不得低於商業Þ=
96;體之規範標準。 頻=
道事業違反第一項之=
5069;播規範,頻道事業ߔ=
3;商業團體應依組織章&=
#31243;處理,報請主管機&=
364;備查並公開。 |
一、依據商業團體法第=
;十二條及同法第六條=
31532;二項規定,各類商č=
89;團體之目的事業,應=
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=
7231;關之指導、監督。同法第六十三條亦#=
215;定,商業團體對不依=
;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=
12289;行號,應以書面通IJ=
93;限期入會,逾期不入=
會者,報請主管機關=
6890;知其於三個月內入੍=
1;;逾期再不入會者,&=
#30001;主管機關依同法處=
998;。第一項為推動頻道=
20107;業自律,要求頻道É=
07;業應組成商業團體,=
並訂定製播規範。 二、࠺=
9;述商業團體,未來將&=
#36070;予頻道事業自律工=
316;,應加強其公益性及=
;專業性,故於第二項=
26126;示應設ஊ=
4;立董(理)事,其=
32068;織章程及製播規範ʌ=
92;並應報請主管機關核=
定。第三項對獨立董(理)=
107;應具備專業知識,資=
;格、人數、提名方式=
21450;其他應遵行事項,þ=
80;權由主管機關另定辦=
法規定。 三、為加強=
38971;道事業自律機制,Ļ=
32;四項明示應加入商業=
團體,並遵守商業團=
9636;之組織章程及製播ශ=
5;範。 四z=
89;鑑於民主多元化=
30340;社會,政府僅扮演ç=
86;體多重監督環節角色=
之一,觀諸歐美先進=
2283;家,係由媒體先行=
8;律,其次為公民社會&=
#20043;他律機制,最後方=
858;政府規範。基於此方=
;向,爰於第五項明=
450;商業團體對頻道事業=
;違反製播規範行為時=
65292;應即依組織章程處ĩ=
02;,報請主管機關備查=
並公開,以強化媒體團體制約=
491;體的自律效果,並藉=
;由處理情形之公開,=
20844;民得以瞭解及參與Ð=
39;容之監理。 |